芳療使用手冊

御香氛精油使用安全守則

★適當稀釋使用

精油是植物萃取後的精華液,等於是大量植物的濃縮,因此使用於直肌膚上時須以 基底油稀釋,依據使用者有不同的濃度比例。
精油具有揮發性,和植物油混合稀釋後,相當於用植物油一定程度鎖住精油分子, 減慢揮發,使吸收漸進式進行,使精油停留在表皮更久,功效更顯著。

健康成年人(排除特殊體質、其他健康問題、懷孕者)

成人使用稀釋比例:1-5 滴精油+5ml 基底油(1-5%)
臉部:0.5%~2%的精油濃度
身體:1%~3%的精油濃度
局部:3%~5%的精油濃度(如拉傷、扭傷時需短期內加強使用)

老年人及兒童(精油濃度用量為健康成人的 1/2)

兒童(6~14 歲)/老人使用 稀釋比例為成人的一半:1 – 5 滴精油+10ml 基底油(0.5-2.5%)
臉部:0.25%~1%的精油濃度
身體:0.5%~1.5%的精油濃度
局部:1.5%~2.5%的精油濃度

 如何調配請參考以下的濃度表▼

★ 使用前先做皮膚測試

1、使用於身上之前請先小範圍塗抹於手腕或四肢關節內側,測試肌膚有否不適反應, 精油使用後一定要避免雙手觸碰或搓揉臉部與雙眼;使用後請記得用肥皂將雙手 指間殘留的精油洗淨。
2、如果在局部塗抹精油後出現紅腫或不適的情況,可用植物或橄欖油之類的植物油 擦在紅腫的地方。身體有些部位的肌膚特別敏感,因此使用精油時須避開這些地 方。
3 、不要直接滴在水裡泡澡:因為精油無法在水中溶解,會浮在水面上,這樣泡澡的結果,和把精油 直接滴在皮膚上一樣。可以將精油與蜂蜜或全脂牛奶混合後,再加入水中。
4 、不是滴數愈多愈有效:注意安全劑量,過多的精油,會讓皮膚過敏,讓人聞了不舒服,徒增身體 代謝的負擔。
5、如果不小心接觸到眼睛,或在局部塗抹後出現紅腫或不適的情況,可用基底油或 橄欖油等植物油稀釋去除。使用期間,如果有不適的情況發生,例如肌膚刺激感, 呼吸不順,噁心想吐等反應,請立即停止使用精油。情況較嚴重時需接受專業醫 師診查。
6、如使用者為兒童,一定要先用極少量測試敏感反應。使用時應避免接觸兒童的手 指,因為稍有不慎,他們可能會將手上得精油轉到眼睛或口中。懷孕、有特殊醫 療情況,或有關於精油安全的問題,請在開始使用前,先諮詢醫師。使用時應把 握少量多次,單次時間不要過長的原則。
7、嬰幼兒、懷孕婦女以及患有高/低血壓等特殊體質者,使用前請諮詢專業醫師。
8、癲癇患者禁用精油種類:茶樹、甜茴香、牛膝草、迷迭香、鼠尾草、艾草、龍艾、樟樹、肉桂、野 馬鬱蘭
9、蠶豆症患者禁用精油種類:薄荷、茶樹、迷迭香、鼠尾草、百里香、丁香、馬鞭草、香茅、羅勒、 芳樟葉、樟樹、肉桂、醒目薰衣草、馬鬱蘭
10、柑橘類精油具有光敏性,使用後應避免陽光曝曬,以免導致過敏。


★ 精油存放守則

1、精油應存放於避光陰涼處,並存放在具有遮光效果的深色玻璃瓶中,避免避免日曬、高溫
2、使用完畢請擰緊瓶蓋,精油容易揮發,盡量避免精油常接觸空氣而氧化變質,精油開封後建議於 半年內使用完畢。
3、請放在兒童無法觸及的位置,避免小孩誤食或誤用。
4、精油是易燃性液體,閃火點低,必須小心火源。
5、自行調和的精油建議在兩個月內用完避免變質,每次調的量不要太多,適量取用不浪費。